當事人為公司負責人,被股東控訴違反刑法詐欺罪、證券交易法第41條等罪,幸經律師答辯,獲得不起訴處分
一、當事人遭警察局移送,認定當事人於民國113年O月O日竊取告訴人之物品。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陪同製作筆錄,提出事發當下現場欠缺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的物品是被告所偷取,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 事實經過 】 小古因本身正義感前往參與抗議退輔會強拆大觀社區之活動,過程中有不詳人士先以跨越退輔會1樓服務台門板及踩踏辦公桌方式,強行進入替代役男小陳所在之服務台內,再持用自行攜帶紅色噴漆罐向服務台後方大理石牆面多處及退輔會會徽上噴上紅色油漆,又負責退輔會安全之駐衛隊小隊長小民為制止眾...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妨害性自主、#違反意願、#不起訴、#補強證據、#即時報案。 妨害性自主案件的主要攻防重點,通常為: 1.告訴人有無第一時間報警。 2.告訴人前後陳述有無矛盾。 3.告訴人和被告有無債務糾紛。 4.告訴人的陳述有無補強證據。 5...
一、📜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被告招募其參加投資平台,然其挹注資金至該投資平台後,該投資平台數月後卻忽然無預警倒閉為由,進而認定被告涉犯詐欺罪,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75號判決要旨:「…上情均與告訴人所證稱在向被告購買之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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